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禁止高利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该条款明确保护民事主体间基于自愿、平等原则形成的借贷法律关系,同时通过限制利率防范高利贷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和借款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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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借贷关系的法律保护
借贷行为需满足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等条件。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实际交付借款时生效,借款人应按约定返还本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时,首先审查借贷关系是否合法有效,包括资金来源、用途是否合法等。 -
禁止高利贷的具体界定
高利贷指借贷利率超过国家规定上限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例如,若当前LPR为3.85%,则约定利率超过15.4%即属高利贷。 -
利率合规性的实践要求
借贷双方需在合同中明确利率计算方式,口头约定易引发争议。对于未约定利息的借贷,视为无息;约定不明确的自然人借贷,法院通常不支持利息主张。金融机构的**利率则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 -
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超出法定利率的利息部分,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若已支付超额利息,可主张抵扣本金或要求返还。以借贷为业从事高利放贷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
举证责任与纠纷解决
借贷纠纷中,出借人需举证证明款项交付事实及约定内容。借款人可主张利率过高要求调整。法院对现金交付、大额转账等证据审查严格,虚假诉讼将面临司法处罚。
合法借贷是民事活动的重要部分,民法通则第90条通过平衡保护与限制,既鼓励资金融通又防范金融风险。借贷双方应严格遵循法定利率标准,通过规范合同明确权利义务,避免因高利贷或约定不明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