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自1984年颁布以来共修改了四次,分别在1992年、2000年、2008年和2020年完成修订。关键修改亮点包括与国际规则接轨、强化保护力度、鼓励创新及适应新兴技术发展需求。
第一次修改(1992年):为履行国际承诺并推动对外开放,专利法首次修订,扩大专利保护范围至药品、化学品等领域,延长专利权期限至20年,初步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保护框架。
第二次修改(2000年):配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此次修订重点调整专利授权程序,明确专利侵权法律责任,增设“许诺销售”侵权类型,强化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
第三次修改(2008年):立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入“绝对新颖性”标准,明确遗传资源保护条款,规范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加大对重复侵权的处罚力度。
第四次修改(2020年):针对数字经济和全球化挑战,新增惩罚性赔偿制度(最高5倍赔偿),延长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至15年,完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并首次确立局部外观设计保护规则。
四次修订推动中国专利制度从基础建立走向成熟完善,既保障权利人利益,也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撑。未来专利法将继续响应技术变革与市场需求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