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于2015年7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首次以综合性法律形式系统规范国家安全工作,明确将每年4月15日设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强化了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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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背景与意义
该法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11个领域,填补了我国在国家安全领域基础性法律的空白,为后续《反间谍法》《数据安全法》等配套立法奠定基础。 -
核心内容亮点
法律明确国家安全定义,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要求统筹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并规定国家机关、公民组织均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突出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 -
实施影响
通过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推动普法宣传常态化;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将国家安全纳入国民经济规划,建立风险评估、预警和协同机制,提升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该法的实施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发展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公众需持续关注相关动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