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法治素养的核心在于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日常行为准则,通过系统性学习、实践参与和文化熏陶,培养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运用能力和信仰精神。重点需从规则意识养成、权利保障实践、法治文化浸润三个维度切入,结合个体学习与社会协同机制,形成全民守法的良性循环。
法治素养的提升首先需要夯实法律知识基础。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等基础性法律,关注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专项法规,通过线上线下普法课程、法律读本等渠道建立知识框架。特别要注重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原理和价值导向,例如民法典中“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对民事行为的指导意义,避免机械记忆法条。建议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如通过“高空抛物入刑”等社会热点理解法律修订的逻辑,使知识学习更具现实关联性。
强化规则意识是法治素养的行为基石。从交通规则遵守、垃圾分类等日常生活场景入手,将法律要求转化为自觉习惯。可建立“法治微目标”机制,例如每月重点践行一项法律义务(如依法纳税)、行使一项法定权利(如消费者监督权)。对于企业员工,需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通过合同审查、知识产权管理等实务操作培养职业法治思维。青少年群体可通过模拟法庭、法治辩论等活动,在互动中深化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认知。
参与法治实践能加速素养的内化。积极行使监督权、建议权等公民权利,例如参与立法征求意见、旁听法院庭审等。遇到纠纷时优先选择调解、仲裁等法定解纷渠道,避免“**不信法”的误区。企业可通过“法治体检”排查经营风险,个人可定期查阅裁判文书网了解类案判决趋势,将法律作为决策依据。兰州市“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证明,基层普法骨干在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能显著提升法律应用能力。
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持久滋养。利用法治主题公园、短视频普法等沉浸式载体,在文化活动中感知法治精神。重点培育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法治伦理观,既反对“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也避免“法律工具主义”倾向。家庭场景中可通过制定家风公约融入法治元素,职场中建立“合规红线”警示制度,形成多层次的文化浸润网络。杭州“斑马线礼让”从法规要求到文明习惯的转变,正是法治文化潜移默化作用的典范。
提升法治素养需要个体与社会形成合力。个人应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社会需完善激励机制——如将法治素养纳入职业评价体系,社区建立“守法信用积分”制度。关键是通过持续的行为训练将“他律”转化为“自律”,最终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思维定式。当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时,法治中国建设便拥有了最深厚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