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探亲待遇是保障职工与亲属团聚的重要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1. 探亲假适用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 探亲假假期时长
- 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假期一次,假期为30天。
-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若因工作需要或职工自愿,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 探亲假路费及工资发放
- 路费: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 工资:职工在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本人标准工资发放。
4. 特殊情况处理
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假期,职工可选择两年探亲一次,假期相应延长。
总结
公务员探亲待遇旨在解决职工与亲属长期分居的问题,假期安排灵活,路费和工资保障充分。具体适用范围、假期时长及费用政策需根据实际情况咨询相关部门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