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外申请专利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具体选择需根据企业需求和资源条件决定:
一、巴黎公约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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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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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原则 :在中国首次申请后,12个月内(发明/实用新型)或6个月内(外观设计)可向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享受首次申请日作为优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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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广 :目前有177个成员国,包括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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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 适合希望在多个成员国获得保护且预算有限的企业,尤其适合外观设计专利。
二、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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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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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程序 :仅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通过国际局(WIPO)完成国际检索、公布和初步审查,后续可指定多个国家进入国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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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灵活 :国际阶段完成后,最长30个月内完成国家阶段,比巴黎公约的12个月宽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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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 适合需在5个以上国家/地区保护、预算充足或希望延长审查周期的企业。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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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审查 :向外国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需先通过中国保密审查,否则可能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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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性选择 :部分国家支持通过《欧洲专利公约》(EPO)快速获得欧洲专利,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建议根据技术成熟度、保护范围和资源情况综合选择,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专利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