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通过政策引导、产业扶持和机制创新三大核心举措,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其亮点在于强化特色产业全链条培育、激活集体资产活力、构建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有效破解了农村资源闲置、产业薄弱和增收乏力等难题。
政策精准聚焦“土特产”优势转化。法律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支持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乡村产业,并通过现代农业产业园等载体推动三产融合。例如云南昭通的天麻产业已形成从育种到深加工的全产业链,年综合产值超90亿元,带动7万农户人均增收1.3万元。这种“一县一业”模式在多地复制,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创新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新法鼓励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参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广东率先立法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海南东方市通过鳄鱼养殖产业链带动村民年收入增长超10倍。法律还要求完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共享增值收益,如甘肃岷县中药材产业收益占农民总收入60%以上。
打通城乡要素流动堵点。法律通过人才下乡、技术帮扶和金融支持等政策,推动城市资源反哺农村。安徽全椒县通过财政补贴引导工商资本投资薄壳山核桃产业,同时配套科研支持,使9.4万亩荒地变身“绿色银行”。城乡协同发展机制让农民获得技术、市场和品牌多重赋能。
当前农村经济已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建议关注地方特色与法律落地的结合度,重点培育具有持续“造血”能力的产业生态。未来需进一步优化联农带农机制,让政策红利更公平惠及小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