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绩效考核标准主要涵盖以下五个核心维度,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考核维度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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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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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教书育人、尊重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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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规范、不参与赌博或不当言行,违反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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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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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 :任课节数达标(如30分),代课、课外活动等按课时或小时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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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教导主任、后勤等按职责分配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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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40分)
- 全勤得满分,迟到、早退、旷工按次数扣分(如旷工扣2分,迟到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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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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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能力 :备课质量、课堂教学效果、教学创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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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发展 :学历达标、教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如课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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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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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绩 :学生成绩、教学评价、竞赛获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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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成效 :班级管理、活动组织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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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周期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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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 :通常为学期或学年,具体以学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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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采用量化评分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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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如获得荣誉称号、完成重要任务等可额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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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体罚学生、违反教学纪律等行为将重扣分数。
以上标准综合了权威性高、时效性强的信息,具体实施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