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危险品分类标准依据国际和国内法规将运输中具有爆炸、易燃、毒害等特性的货物划分为9大类,并细化项别与包装等级,以确保运输安全。核心分类包括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等,每类按危险程度进一步分级,例如爆炸品细分6项,气体按易燃性、毒性区分3项。包装分为Ⅰ、Ⅱ、Ⅲ类,对应高、中、低危险性。
铁路危险品分类以《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为核心框架,结合铁路运输特殊性制定。例如,第3类易燃液体分为一级(3.1项)和二级(3.2项),闪点差异是关键区分标准;第8类腐蚀性物质则按酸碱性细分为3项。实际运输中,需严格匹配品名表(如TB/T 30006-2022)的铁危编号,通过5位数字明确类、项及顺序号,如“32001”代表二级易燃液体。
分类标准动态更新,如新能源电池等新兴货物需通过鉴定机构评估后补充。客运专线禁运、谎报瞒报处罚等规定强化执行保障。例如,天津港事故警示危险品混装风险,而单氰胺泄漏等案例凸显分类管理的重要性。
提示:托运前务必核查最新品名表及特殊规定,未列明货物需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安全运输依赖分类准确性与操作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