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定向教师报考需满足户籍、学历、考试及协议四类核心条件:
- 户籍要求:考生须具有定向培养计划所在县(市、区)的户籍,实行“本县报本县”原则,跨区域不可报考。
- 学历与考试:需参加高考并达到定向师范院校录取分数线,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部分政策允许往届生,但需符合当地教师入编年龄)。
- 协议签订:录取前须与户籍地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回原籍农村学校任教至少5年,违约需退还培养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 资格与健康:热爱教育事业,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毕业后需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及学位证。
分点展开:
- 就业保障:定向师范生毕业后“有编有岗”,但需通过选岗考试(综合成绩=院校考核30%+教资成绩30%+招聘考试40%)。
- 服务限制: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学历教育,原则上分配至乡镇学校空缺岗位。
- 特殊要求:连云港等地要求定向师范生为本地生源,且报名时需携带培养协议、学历证书等材料现场审核。
提示: 具体条件可能因年度或地区调整,建议通过教育考试院或当地教育局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