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件明确农村土地确权以“三权分置”为核心,重点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利,同时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奠定法律基础。以下是关键规定要点:
-
承包地确权
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确权证书需包含地块位置、面积、四至等信息,解决地块零碎化问题。历史遗留纠纷通过“村民协商+政府仲裁”双轨制解决。 -
宅基地改革
实行“一户一宅”原则,超占面积采取有偿使用或退出机制。允许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但不得以退出承包权作为落户条件。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经确权登记后的集体建设用地可直接入市交易,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收益分配需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
数字化管理
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村土地数据库,实现权属信息实时更新与跨部门共享,防止重复确权或数据造假。 -
权益保障机制
设立县级土地纠纷调解委员会,对强征强占行为实施“一票否决”问责,确权结果须公示30天无异议方可生效。
农村土地确权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工程,农民可通过手机APP实时查询权属信息。建议及时核对证书信息,留存测绘图纸副本以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