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于2013年正式启动,以中央一号文件为标志,核心目标是明确土地权属、保障农民权益。此次确权以2004年土地二轮延包为基础,保持承包关系稳定,并通过登记颁证实现承包地“四至”清晰、权属可查。
- 政策起点:2013年1月31日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全面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2014年起各省份逐步推进试点,2017年基本完成全国范围内承包地确权任务。部分地区因历史遗留问题或纠纷可能延迟至2020年后收尾。
- 确权依据:以2004年依法完善的土地二轮延包合同为基础,承包期统一登记为2004年12月3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确保“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
- 操作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外业测绘、内业审核、公示发证等环节,通常需1—3年完成。复杂地块或存在权属争议的需先解决纠纷再确权。
- 覆盖范围:涵盖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四相符”(合同、面积、登记簿、证书)和“四到户”(地块、面积、合同、证书)确保确权精准性。
土地确权是农村改革的关键一步,既巩固了承包关系,也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奠定法律基础。农民可通过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查询具体进展或补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