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购房政策近期调整及主要内容如下:
一、购房补贴政策(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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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与范围
2024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及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和合同备案的个人,可享受分段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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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与流程
具体补贴标准未明确提及,但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申请和发放按《石家庄市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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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受补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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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前已办理网签或备案后撤销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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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前已签订存量房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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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解遗”“烂尾楼”等非商品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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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房公积金新政(2025年4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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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分阶段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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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且登记满4年的住房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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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登记满3年的住房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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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日:登记满2年的住房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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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提取家庭代际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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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房人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合计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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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身份证、亲子关系证明、购房合同/发票或不动产权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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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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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提高至15000元/人(普通住房)或18000元/人(两孩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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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的,金额可提升至2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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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限制
- 缴存人在外地购房、还贷时,无需再查验户籍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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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还贷提取频次
- 从每12个月提取一次调整为每月提取一次,累计金额不超过已偿还**本息总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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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 :2025年3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需办理预告登记,有效期内完成正式登记即可保障购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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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 :购房补贴及公积金新政均截至2025年6月30日,需关注最新通知调整。
以上政策综合了稳定市场与支持居民需求,建议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及时申请相关补贴或调整公积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