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挂职锻炼补助标准因地区、挂职类型及政策调整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一、生活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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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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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地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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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地以外挂职半年以上:每人每月500元(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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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挂职:每人每月1000元(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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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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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不含西藏、新疆):1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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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市区120平方公里内):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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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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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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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地以外:1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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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地以内: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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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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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新疆:按援藏、援疆专项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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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援宁:2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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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与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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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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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挂职:往返车票费每半年报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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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按单位差旅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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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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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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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30元(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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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15元(区内)。 - 常驻地以外:按基层单位差旅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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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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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时效 :挂职期间工资、津贴、福利待遇不变,补贴按周期(如半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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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标准以最新文件为准,建议咨询相关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地区、不同挂职类型的政策规定,实际执行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