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在用人单位违法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主要包括协商解除、劳动者被迫辞职、用人单位裁员等情形,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
- 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劳动者被迫辞职:若用人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社保、暴力胁迫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可获补偿。
- 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因患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仍无法胜任)或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被解雇时,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及医疗补助费(患病情况下)。
-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因破产、经营困难裁员时,须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无12个月上限限制。
提示: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为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若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均工资三倍,补偿年限最高12年。遇到争议时,建议保留证据并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