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无法查找到四川高院二审特大跨国案件结果,但是我可以为您提供近期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涉外商事审判典型案例:
成都某公司诉外国某财团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 基本案情:某中外合资公司进入强制清算程序并经法院生效裁定确认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清算期间,原告即合资公司股东成都某公司就债权及财产情况向清算组提出异议,清算组书面答复不予认可,后原告未提起诉讼。强制清算程序结束后,原告提起本案诉讼,请求确认合资公司对被告即该公司股东外国某财团享有债权,并主张应从对外国某财团的借款债务中予以抵扣。
- 裁判结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合资公司清算组作出清算方案并经法院裁定确认后,原告曾对前述方案载明的合资公司财产和债权人债权提出异议。合资公司清算组向原告作出书面答复,就原告提出的异议作出详细说明。原告在收到答复意见后,并未在指定期间内对复核结论提起诉讼,也未按照法律规定在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据此,原告提起本案诉讼,实质是推翻生效裁定确认的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中记载的合资公司资产、债权人债权等。故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一审宣判后,原告成都某公司提起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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