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评价方法主要包括美学标准、社会标准、历史标准、市场标准等定性分析,以及国家标准的量化评分体系,如“三三六评价法”和《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的“共有因子综合评价系统”。核心亮点在于:通过多维度指标(如资源价值、影响力、环境安全)划分等级,兼顾开发潜力与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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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评价法
- 美学标准:评估景观的观赏价值与独特性,如自然奇观或人文艺术性。
- 社会标准:衡量资源对当地文化特色的体现程度,例如民俗活动的参与性。
- 历史标准:考察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如遗址的年代意义或保存完整性。
- 市场标准:分析客源吸引力与规模,预测开发后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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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评价法
- “三三六”评价体系:从三大价值(历史、艺术、科学)、三大效益(经济、社会、环境)和六个开发条件(交通、客源等)综合打分。
- 国家标准(GB/T 18972):采用百分制量化资源要素价值(85分)和影响力(15分),细分因子如“观赏游憩价值”(30分)、“珍稀程度”(15分),并附加环保正负分,最终划分为五级(特品级至普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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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可行性分析
包括气候适应性、交通便捷度、配套设施现状等,结合客源市场定位(如目标游客群体与地理范围),确保资源开发与实际需求匹配。
提示:实际评价中需综合定性与定量方法,优先保护高等级资源,同时关注环境承载力和长期效益,避免过度商业化破坏原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