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聚焦师德表率、教学专家与育人模范,需满足高级教师职务、15年以上教龄(破格条件除外)、突出教学成果及科研贡献等核心要求。
- 基本资格:需具备高级教师职称,教龄满15年(破格申报者可缩短至3年),且身体健康、爱岗敬业。破格条件包括国家级称号、省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或专著发表等。
- 专业能力:要求学科理论基础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执教过市级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能指导青年教师,并在全省本学科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 教育科研:近五年需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教研人员5篇)或出版专著,参与课程改革或教法研究,成果具有推广价值。
- 班主任经历: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且成绩显著,或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有突出专长,如差生转化、德育创新等。
- 特殊政策:山区、贫困地区任教10年以上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学校领导申报需兼任教学且比例不超过20%。
提示:评选每2-3年开展一次,重点倾斜教学一线教师,建议关注吉林省教育厅最新动态确保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