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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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携带土地承包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文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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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登记 :乡镇部门审核后,报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或补发手续,新证需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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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丢失 :立即向乡(镇)申请补办,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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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解决 :若存在权属争议,优先协商或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三、权益保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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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查询 :及时联系娘家、婆家村委会核实登记情况,避免因遗漏导致征地补偿、分红等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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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主张 :对未登记情况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留存送达回执作为法律凭证。
若遇推诿或逾期不办,可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