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依法享有多项权利,包括人格尊严保障、医疗健康权、通信会见权、宗教信仰自由、受教育权等,这些权利在服刑期间受法律严格保护,体现人道主义与司法公正。
- 人格尊严与人身安全:服刑人员的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监管人员若有体罚、虐待等行为,服刑人员可向检察机关或法院控告。
- 医疗健康权:监狱提供免费医疗,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定期健康检查。重症者可保外就医,孕妇或哺乳期女犯可暂予监外执行。
- 通信与会见权:服刑人员可与亲属通信、定期会见,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病危)可申请短期离监探视。
- 宗教信仰自由:允许信教服刑人员保持原有信仰,少数民族罪犯的饮食习惯受尊重,监狱提供专门饮食。
- 受教育与职业培训:监狱组织文化教育(小学至高中)和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者可获学历或技术证书,为回归社会做准备。
- 民事权利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财产、继承权受保护,可行使离婚诉讼权,发明与著作权亦受法律承认。
- 特殊群体优待:未成年犯、女犯、老弱病残犯等享有针对性待遇,如未成年犯以教育为主、劳动为辅。
- 申诉与选举权:服刑人员可对判决提出申诉,未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享有选举权。
服刑人员的权利保障是司法文明的体现,既维护其合法权益,也助力改造回归社会。公众可通过监狱开放日等渠道了解相关制度,促进对司法公正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