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在狱中死亡能否获得补偿,需根据死亡原因和法律情形判定:因工死亡或监狱监管过错可获赔偿,自杀、自残或自然疾病通常不赔。
-
因工死亡的补偿
服刑人员在劳动中因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导致死亡,监狱需参照《罪犯工伤补偿办法》支付丧葬费、一次性死亡补助金(相当于48个月劳动酬金加基本生活费),并承担3名亲属的丧葬食宿交通费。但补偿金额普遍较低,通常不足普通工伤保险标准的10%。 -
监管过错引发的赔偿
若监狱未及时救治、存在医疗过失或监管失职(如延误送医),需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例如,最高法院判例明确:监狱无法证明其行为与死亡无因果关系的,需按过错比例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但赔偿比例通常较低(如20%)。 -
不予赔偿的情形
自杀、自残或拒绝治疗导致的死亡,法律明确排除赔偿;因病正常死亡且无监管过错的,家属仅能获医疗鉴定,无权索赔。他杀案件中,加害服刑人员需承担民事赔偿,监狱若无监管疏漏则不担责。
总结:家属应第一时间申请死亡原因鉴定,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但需注意赔偿范围有限,诉讼成功率受证据和过错关联性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