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关联方交易填表需准确披露关联方信息、交易类型及金额,重点在于区分关联交易性质、核实定价公允性、完整填写申报表附表,避免税务风险。
关联方交易申报需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中完成。明确关联方范围,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同一控制下的兄弟公司等,并填写关联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关系类型。按交易类型分类填报,如购销商品、资金借贷、劳务交易等,需逐项列明交易金额、定价方式及是否符合同期资料准备标准。若涉及跨境交易,需额外说明转让定价方法及可比性分析。
填表时需特别注意定价公允性证明。若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水平,需准备同期资料备查,包括可比性分析报告、合同协议等。对于免于填报的情形,如关联交易金额低于标准或属于政府定价项目,也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依据。
完成填报后,务必核对数据一致性,确保主表与附表逻辑匹配,避免漏报或误报。关联方交易信息将作为税务稽查重点,合规披露可降低企业涉税争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