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算通常遵循合同约定,主要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三个阶段,核心流程包括申请、审核、支付三个环节。预付款用于施工准备,比例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30%;进度款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需经工程量核实;竣工结算款在验收合格后支付,扣除质保金等费用。关键点在于合同条款明确、资料齐全、审核严格,避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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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结算
合同签订后,发包方需在约定期限内支付预付款(通常为合同价的10%-30%),用于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前期准备。若未按时支付,承包方有权停工并索要利息。预付款需在后续进度款中按约定比例抵扣。 -
进度款结算
按月或分段支付,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方需在14天内核实。逾期未核实则视为认可。支付比例通常为合同价的70%,具体方式包括:- 按月结算:跨年度工程需年终盘点;
- 分段结算: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阶段支付;
- 混合支付:结合进度与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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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依据施工过程结算文件办理最终结算,扣除质保金(通常为5%)及已付款项。需提供竣工图、验收报告等资料,监理和发包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尾款。
提示:结算争议多因合同条款模糊或资料不全,建议明确支付节点、审核流程及争议解决机制,保留书面凭证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