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复查超过30天未收到答复时,可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或通过投诉、法律途径**,关键要保留证据并严格遵循程序。
若复查机关未在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人有权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该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需在30日内出具最终意见,逾期可视为行政不作为。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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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核
复核是终结性程序,需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原处理材料。若复核机关超期未答复,可向上级**部门投诉或申请督办。 -
投诉与督办
向当地党委、政府**机构或监察机关反映超期问题,要求介入督查。根据规定,机关超期未办结且未说明理由的,**部门可提出督办建议并限期整改。 -
法律救济
对行政机关不作为,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其履行答复职责。注意诉讼时效为6个月,需提供**受理凭证、超期证明等证据。 -
证据留存
全程保留**材料、邮寄回执、沟通记录等,以证明程序合法性及超期事实。
总结:超期未答复需主动推进复核或投诉,避免错过时效;法律途径是兜底手段,但需证据充分。逐级**更高效,越级可能被拒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