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的受理通知通常在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若材料不全会要求补正(最长10个工作日),补全后重新计算受理时限。复查机关需在30日内出具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可申请复核。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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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限与材料要求
复查机关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材料缺失需一次性告知补正,补正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逾期未补视为放弃。例如,需提供原处理意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申请书等。 -
复查程序与期限
复查阶段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复杂案件可延长。若复查机关超期未答复,**人可跳过复查直接申请复核。复核同样需30日内完成,听证时间不计入。 -
注意事项
- 申请需在收到原处理意见30日内提出,超期无效。
- 复核为最终程序,同一事由重复**不再受理。
提示:确保材料完整、诉求明确可加速受理。若遇推诿,可向上级**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