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典型案例中,最典型的是深圳“玻璃窗坠落砸死男童案”:2019年一名5岁男童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窗击中身亡,法院最终判决物业、业主和租户连带赔偿200余万元。此类案件的核心在于责任主体多元、取证难度高、赔偿金额大**,且法律明确要求“可能加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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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复杂
高空抛物案件往往涉及多个责任方。例如,深圳案例中物业公司因未及时检修窗户承担主要责任,业主和租户因未尽到管理义务被追责。建筑物外墙脱落、广告牌坠落等类似事件中,开发商、施工方也可能被纳入被告范围。 -
举证与追责困难
受害者需证明抛物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但实际取证难度大。部分案件中,监控缺失或抛物者难以锁定,导致适用《民法典》第1254条的“可能加害人”条款,即整栋楼相关住户需自证清白,否则共同担责。 -
赔偿金额高昂
人身损害赔偿通常包含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深圳案例的200万赔偿并非个例,上海一起高空抛物致残案中,受害者获赔180万元。若造成死亡,责任方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高空抛物案件警示公众重视安全隐患,物业需加强巡检,住户应自觉排查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是关键,法律将优先保护受害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