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化替代的实施细则旨在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攻关和产业协同,推动关键领域从依赖进口转向自主可控,核心包括政府采购倾斜、技术标准制定、产业链本土化三大抓手。
-
政策激励与市场引导
政府采购对国产产品给予20%价格评审优惠,明确界定“本国产品”标准:需满足境内生产、核心组件成本占比达标、关键工序本土完成等条件。例如特斯拉上海工厂产品可享受同等优惠,而富士康代工产品则不符合标准。政策同步覆盖金融、教育等行业,如教育技术国产化要求2年内完成50种软硬件研发并培训3万名教师。 -
技术攻坚与标准制定
分阶段推进技术突破:半导体领域聚焦28纳米以上芯片量产,工业软件突破CAD、数据库等“卡脖子”环节。标准制定权成为关键,如宁德时代主导钠电池国际标准,大疆推动农业无人机定位规范。研发周期中,政府提供税收减免和专项资金,企业需完成从实验室到商用的稳定性验证。 -
产业链韧性构建
要求外资企业深度本土化,仅组装或贴牌不视为国产。例如半导体产业需形成从光刻机(上海微电子)到封装(长电科技)的全链条闭环。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审查替代进度,如央企信息化系统需在2027年前100%完成替代,医疗器械领域通过带量采购加速IVD设备国产化。
国产化替代需平衡短期成本与长期安全,企业应结合政策窗口期强化技术沉淀,同时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