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公示后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核心环节,具体如下:
一、任职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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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主体 :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进行,涵盖破格提拔、公开选拔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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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内容 :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任职要求及注意事项。
二、审批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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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审批,需经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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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通过审批后,按公务员法规定向中央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档案调取与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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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调取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档案调动手续,应届生由单位发放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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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入职 :持录用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初任培训并进入试用期(通常为一年)。
四、公示期间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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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反馈 :公示期接受群众意见,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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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处理 :若存在问题,可能要求说明情况或终止任用。
注 :不同单位或岗位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具体流程以组织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