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事业编制人员主要包括辅助岗位(如司机、内勤、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如政工党务、后勤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岗位(如信息化管理、财务会计)等,但明确不包含法官、法官助理等核心审判人员。这类岗位虽属正式编制,却因无法晋升法官序列且待遇低于政法专项编,常面临职业发展瓶颈。
- 辅助岗位:涵盖书记员、法警、司机等基础职能角色。书记员负责诉讼记录与文书归档,法警承担警务保障,司机等工勤岗则属“只减不增”的过渡性编制。
- 司法行政人员:从事政工、纪检监察、行政事务等综合管理工作,为审判提供后勤支持,按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标准管理。
- 专业技术岗:包括信息化、财务等需特定技能的岗位,如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的工程技术人员,部分可通过职称提升待遇。
需注意,事业编与政法专项编存在本质差异:前者无法转入法官序列,即使通过法考亦无资格担任审判职务,且薪酬普遍缺少法检津贴。建议求职者根据职业规划谨慎选择,若追求审判权核心岗位,需报考政法专项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