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行政职务和职称时,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规范,重点包括按实际职位名称填写行政职务(如“科长”“部门经理”)、职称需与证书一致(如“中级工程师”),无则标注“无”。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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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填写
根据单位层级和职责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总经理”等管理职务,或“无”若暂无职务。跨职务者需明确主职,避免模糊表述(如“负责人”)。任命单位及时间需同步标注,确保可追溯性。 -
职称填写规范
依据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填写,如“高级教师”“经济师”,注明级别(如“中级”)。未定职称者可填“无”或“见习”,聘任信息需与单位文件一致。 -
特殊情况处理
兼任多个职务时,按单位要求选择主职或全部列出;职称高于行政职务可备注说明,但两者需区分清晰。
提示:定期更新变动信息,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评审机构以确保合规性,避免因填写错误影响评审或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