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偷税:
- 隐瞒收入:将部分营业收入未入账,直接以现金或私人账户收取,避免纳入总部统一核算,从而规避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 虚开发票:通过伪造交易合同或虚增交易金额,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以此减少应纳税收入或抵扣更多税款。
- 转移利润:将分公司的利润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到低税率地区或免税国家,以降低整体税负。
- 延迟申报:故意延迟提交财务报表或税务申报表,利用时间差延迟缴纳税款,以此达到资金占用或减少当期税负的目的。
- 虚报成本:通过虚增原材料采购成本或虚构经营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偷税不仅会导致国家税收流失,还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罚款、滞纳金,甚至刑事责任。企业应严格遵守税法规定,依法纳税,避免此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