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般纳税人需满足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标准(或自愿申请),流程包括提交申请材料、税务审核和领取资格证书三大步骤,关键优势在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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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申请条件
- 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2025年标准)
- 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
- 新办企业可自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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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申请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银行开户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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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税务审核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审核周期通常为5-1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将发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
后续管理
- 需按月度/季度申报增值税
- 保留合规进项发票用于抵扣
- 连续12个月销售额不达标准可能被取消资格
提示: 建议小微企业先评估税负影响再申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