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分公司需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税务处理与总公司分离,需独立开立扣税账户、计算盈利并申报纳税。关键点包括:独立核算不得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需定期预缴税款、且跨省经营时法定需汇总纳税(特殊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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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与核算模式:独立核算分公司适用25%的基本税率,无论总公司是否享受优惠(如小微企业5%税率),分支机构均需按独立利润缴纳。若选择汇总纳税,则盈亏可互补,但独立核算模式下需单独承担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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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需完成扣税账户备案,通过电子系统申报税款,税务机关自动扣缴。按月或按季度预缴,并定期提交税务报表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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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与例外:
- 税收优惠排除:分支机构即使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如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也因非法人资格无法独立享受优惠税率。
- 跨省经营强制汇总:跨省设立的分公司需强制备案汇总纳税,不可选择独立核算。
提示:企业应结合经营规模、地域政策及税务合规成本选择核算模式,并咨询专业机构以确保最优税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