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指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生产型企业)或300万元(商贸企业),或主动申请并具备健全会计核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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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税销售额门槛: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连续12个月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商贸企业连续12个月销售额超过300万元,需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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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申请条件:未达销售额标准的企业,若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可主动申请认定,享受增值税进项抵扣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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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升级: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标准,需在达标月份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逾期将强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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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例外:部分行业(如成品油销售、出口免税企业)无论销售额大小,必须按一般纳税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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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取消情形:一般纳税人若连续12个月销售额未达标准且未申请保留资格,税务机关可将其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应根据实际经营规模和税务需求选择纳税人身份,合理规划税负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