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通常由办公厅、组成部门(如发改委、教育厅等)、直属特设机构(如国资委)、直属机构(如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等)及部门管理机构(如粮食局、监狱管理局等)组成,部分机构会加挂牌子实现职能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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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与组成部门:核心行政机构包括办公厅及24个左右组成部门,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等,负责经济、教育、公共安全等基础职能。例如福建省设24个组成部门,涵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关键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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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特设与直属机构:直属特设机构通常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机构则包括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等,独立承担专项事务。如浙江省设10个直属机构,含统计局、体育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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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管理机构与加挂牌子:部分机构由上级部门管理,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归发改委管理。加挂牌子现象普遍,如商务厅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实现职能扩展。
提示:各省机构设置可能因改革或地方需求调整,具体名单可参考当地政府最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