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主要包括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这些机构是中国最高行政、监察和司法机关,承担国家治理的核心职能,具有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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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组成部门
包括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等26个部门,负责国家各项行政管理事务,如经济调控、教育发展、科技创新等。 -
国务院直属机构
如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独立行使特定领域的管理职能,直接向国务院负责。 -
国家监察委员会
作为最高监察机关,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 -
最高人民法院
行使国家最高审判权,负责司法解释和重大案件的终审判决。 -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为最高法律监督机关,负责检察工作和法律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还有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如中组部、中宣部)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等立法机关,共同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框架。了解这些机关的职能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中国的政治体制和行政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