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机构通常由办公厅、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及部门管理机构等五类核心部门构成,涵盖经济调节、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职能。例如,山西省设置60个省级党政机构,云南省2024年改革后明确划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等7类机构,体现“因地制宜+职能整合”的特点。
- 办公厅:核心枢纽部门,负责协调政府日常事务,如公文处理、会议组织、督查落实等。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还加挂研究室、参事室牌子,兼具政策调研和参政议政职能。
- 组成部门:承担基础行政职能,包括发改委、教育厅、公安厅等。云南省24个组成部门中,自然资源厅整合国土、林业等职责,体现“大部门制”改革方向。
- 直属特设机构:如国资委,专司国有资产监管。海南省将其单列为直属特设机构,强化对国有经济的统筹管理。
- 直属机构:聚焦专项事务,如统计局、医疗保障局等。浙江省设地方金融监管局加挂金融办牌子,实现“监管+服务”双重职能。
- 部门管理机构:由上级部门管理,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常隶属发改委。云南省数据局由发改委管理,凸显数据要素的宏观统筹。
提示:各省机构设置会随改革动态调整,需结合最新政策文件确认具体名单。例如,近年新组建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厅等,反映职能优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