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无偿划拨资产时,记账需区分接收方和划出方身份(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核心处理原则为:行政事业单位按《政府会计准则》确认净资产变动,企业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按公允价值入账并确认损益。以下分场景详解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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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接收资产
- 若资产为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贷记"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
- 若为库存物品:借记"库存物品",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 需同时登记预算会计账:借记"其他支出",贷记"资金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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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收无偿资产
- 按公允价值借记相关资产科目(如固定资产/存货)
- 贷记"营业外收入"或"资本公积",需根据资产用途判定:
- 用于日常经营的计入损益类科目
- 具有资本性质的计入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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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出方账务处理
- 行政事业单位:借记"无偿调拨净资产",贷记对应资产科目
- 企业:按资产账面价值借记"营业外支出",同时结转资产账面价值
提示:无偿划拨需附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涉及产权变更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企业接收政府划拨资产时,需注意税务处理中可能涉及的所得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