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政务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且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若受撤职处分,还需降低职务职级并削减待遇。具体限制因处分类型和身份差异而不同,但核心均围绕职业发展与经济待遇的约束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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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晋升全面冻结
所有受政务处分的公务员,无论警告、记过或更严重处分,在处分期内均禁止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及级别。例如,受撤职处分的需直接降级,且处分期满后不恢复原职级。 -
薪酬调整与处分等级挂钩
记过及以上处分(含记大过、降级、撤职)将冻结工资档次晋升。撤职者需同步降低工资待遇,降级处分则对应削减薪酬等级,直接影响经济收入。 -
特殊身份附加限制
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受处分期间,除职务晋升受限外,职称评定、岗位等级提升亦被禁止。基层自治组织人员还可能被扣发补贴奖金。 -
开除的终极后果
受开除处分者自决定生效日起解除人事关系,永久丧失公务员资格,且不得重新录用。
政务处分期的限制既体现惩戒力度,也警示公职人员需严守纪律。处分期满后,除开除外,其他处分自动解除,但降级、撤职的待遇不恢复原状,需通过后续表现重新争取晋升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