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邀请方式是指采购方通过公告或定向通知,向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发出报价请求的行为,其核心目的是通过多方比价获取最优交易条件。 关键亮点包括: ①适用于标准化、价格透明的采购场景;②需向至少3家供应商发出邀请;③报价通常为一次性不可更改;④流程强调公平性和效率提升。
询价邀请的法律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即采购方仅表达交易意向,不具合同约束力。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这类行为(如招标公告、价目表)旨在引导供应商主动提出要约,采购方有权根据报价结果自主选择合作对象。若供应商响应报价,则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采购方承诺后合同才成立。
采用询价方式需满足特定条件:一是采购内容规格统一、市场货源充足,例如办公耗材或标准化设备;二是价格波动较小,避免因时效性导致比价失效。实际操作中,采购方需明确需求细节(如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并通过公开平台或邮件等形式发送询价函,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密封报价。
流程规范是保障公平的关键。典型步骤包括:发布询价公告→筛选合格供应商→发送正式邀请函→接收并评估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重点环节在于供应商资质审核和报价对比,需组建评审小组从价格、服务、履约能力等维度综合打分,避免单纯低价中标带来的潜在风险。
提示: 企业使用询价邀请时应确保流程透明可追溯,保留书面记录以备审计。对于复杂或高价值采购,建议结合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一步优化采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