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整治****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及现行管理要求,中组部借调人员最新规定如下:
一、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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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借调审批:借调需符合工作需要、个人或家庭困难等条件,且需经中央或地方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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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借调规模:避免基层“失血”,原则上乡镇行政编制空编率超10%的不得借调。
二、借调期限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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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确需延长的最多6个月;同一人2年内累计借调不超过12个月,次数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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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归属:借调期间由借入单位管理,但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不变;工作满6个月转由借入单位考核,不满6个月仍回原单位考核。
三、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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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待遇:工资、福利、职称评定等按借入单位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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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与晋升:借调期满符合条件者可办理调动或提拔,但违规借调可能影响原单位待遇。
四、违规处理
违反借调规定(如脱岗、不服从管理)将立即退回,并视情节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