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的试用期时长通常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来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 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但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 合同期限1年以上但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 合同期限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 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餐饮店试用期的关键特点
- 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社保缴纳:试用期必须缴纳社保,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
- 解除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
-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劳动合同必须书面签订。
- 避免法律风险: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延长试用期或降低试用期工资,否则可能面临法律纠纷。
总结
餐饮店试用期时长由劳动合同期限决定,需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试用期工资和社保的合规性,避免因用工不当引发法律风险,从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