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一、基本计算方式
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具体公式为: $$ \text{安置补助费} = \text{需安置人数} \times \text{补偿倍数} $$
其中, 需安置人数 = 被征收耕地数量 ÷ 征地前单位平均每人耕地数量; 补偿倍数 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二、上限规定
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这一规定确保了补偿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计算结果超过15倍,以15倍为上限。例如:某地块需安置人数与补偿倍数乘积为20倍,则实际按15倍计算。
四、法律依据
该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执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