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安置补助费归被征地农民所有,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核心原则。关键亮点包括:①补助费用于保障农民失地后的生活安置;②集体组织仅可代管不得挪用;③分配方案需经村民会议民主决议。若遇截留或纠纷,农民有权依法**。
分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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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主体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安置补助费专项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直接归属农户个人。集体经济组织仅作为代发方,无权擅自分配或留存。 -
分配规则
- 优先覆盖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 具体分配需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方案须公示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 外嫁女、新生儿等特殊群体享有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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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争议处理
- 截留问题:村委会或开发商挪用属违法行为,可向自然资源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
- 分配不公:需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重新表决,必要时申请行政裁决。
总结提示
农民需留存征地协议、公示文件等证据,遇争议及时咨询法律援助。安置补助费是生存保障,任何组织无权剥夺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