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原则上不应“走读”,但需兼顾制度刚性与人文关怀。 当前各地普遍规定乡镇干部每周需住镇4晚以上,以确保应急响应、群众服务和基层治理效能,但“一刀切”禁令可能忽视干部家庭实际困难,合理优化住宿制度与后勤保障才是平衡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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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向明确禁止无序走读。多地出台规定要求乡镇干部工作日住镇,例如红安县实行“每周住夜4晚+值班公开”制度,河南焦作要求副科级干部除特定日期外一律驻镇,违者面临通报批评甚至调岗处分。此举旨在解决群众“下班找不到人”的痛点,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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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弊端不容忽视。干部频繁往返城乡易导致工作脱岗、干群疏离,例如江西分宜县曾因25%干部走读影响防汛响应被通报;公车私用、报销通勤费用等问题可能滋生作风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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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管理需同步推进。硬性规定需配套改善乡镇住宿、文体设施,并允许合理请假(如陕西要求配偶随迁但保留10%请假额度)。部分干部因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需求走读,若工作质量未受影响,不宜简单归为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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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手段可辅助监管。通过手机定位、值班签到等数字化管理,结合群众监督,既能约束“假住夜”行为,又能避免“为住而住”的****。
乡镇干部“走不走读”本质是基层治理效能的命题。严格考勤与柔性管理结合,辅以基础设施提升,才能让干部既“驻身”更“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