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驾驶员的十条禁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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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闯红灯、走禁行路、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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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将军车交由他人驾驶,不得出租、出借军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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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私自出车,动用军车必须严格落实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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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公车私用,干部家属子女不得使用公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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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乱停乱放军车,军车不得在地方酒店、娱乐场所门口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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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私自将军车驶入军营以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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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私自将军车停放在高消费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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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私自将军车改装、拆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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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私自将军车作为教练车,禁止在非训练时间、非训练场地驾驶军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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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
这些禁令旨在确保部队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行车安全,维护军队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