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长要求如下: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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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培训时间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3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4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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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再培训时间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12学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16学时。
-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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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培训时间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7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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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再培训时间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8学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20学时。
建议:
- 不同类型和岗位的人员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参加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培训时间满足法规要求,以保障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