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以下是《民法典》的主要内容概述:
- 总则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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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包括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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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特别是对胎儿利益保护、未成年人行为能力等进行了细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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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条件及代理制度的具体规则。
- 物权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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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了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包括物权的设立、变更与消灭,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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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了农村集体产权相关制度,落实土地承包“三权分置”制度,并考虑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作出衔接性规定。
- 合同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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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内容,明确了合同订立的条件、格式条款的规制、合同履行的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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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常见合同类型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新增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
- 人格权编 :
- 单设人格权编,保护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 婚姻家庭编 :
- 规定了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结婚、离婚、家庭财产、子女抚养等内容。
- 继承编 :
- 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等内容,明确继承权的行使和限制。
- 侵权责任编 :
- 规定了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 附则 :
- 包括民法典的施行日期、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内容。
《民法典》坚持民商合一的原则,不设独立的债权编和知识产权编,但新增了绿色原则和人格权编,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