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 调整范围 :
- 物权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 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原则 :
-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 平等保护原则 :
-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 物权公示原则 :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分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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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则分编 :规定物权制度的基础性规范,包括平等保护原则、物权变动的具体规则以及物权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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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分编 :详细规定所有权制度,包括所有权人的权利、征收和征用规则、国家、集体和私人的所有权、相邻关系和共有等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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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分编 :明确用益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具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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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分编 :规定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的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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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分编 :规定占有的调整范围、无权占有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责任、原物及孳息的返还以及占有保护等内容。
- 物权变动 :
- 物权变动分为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和非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一般物权变动需要有权处分、有效合同、登记或交付。
- 物权的效力 :
-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排他效力和优先效力。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民法典》物权编的核心框架,旨在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益,规范物的归属和利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