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评高级教师职称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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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需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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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 :需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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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学历 :需在小学、初中学段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 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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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工作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有领导职务者更佳,需获得荣誉,无班主任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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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需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开设选修课或校本课程,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态度和业绩需良好,有教科研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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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工作 :需具备指导与开展研究的能力,参与课题研究(至少主持县及县以上级别),有独立思考和见解,农村中小学教师可适当放宽至1篇未发表但有价值文章,非一线教师和校(园)长也需满足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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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示范 :需开展讲座和示范课(至少5次校级以上,其中1次需在县级以上),指导至少2名教师。
- 考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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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 :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数累计不少于任职年限要求,且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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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考核 :加强师德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申报人员及有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情形的教师,不得推荐参评。
- 继续教育要求 :
- 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需提交近两年的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表。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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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要求 :作为评审条件的课题原则上须有项目批准部门的经费资助,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科研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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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著作)要求 :使用专著(著作)作为条件的申报人员,除须达到专著(著作)要求外,晋升教授人员至少有1篇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与专著研究方向相一致的论文,专著实行出版后次年外审制度;晋升副教授人员至少有1篇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著作研究方向相一致的论文,著作需经同行专家鉴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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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评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
这些条件涵盖了学历、工作年限、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继续教育、课题研究、专著发表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评估申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建议申报人员仔细研读相关文件,确保自己符合所有评审条件。